咨询建议
低保户取消了,如果对此有异议,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投诉: 一、向村委会(居委会)问明情况 低保的确定和取消通常由民政部门决定。因此,当低保被取消后,首先应向村委会(居委会)问明情况,查明取消的原因。如果取消原因属实,那么应当接受事实。如果取消原因不实,则可以进行申诉。 二、拨打当地政府热线进行投诉 如果认为低保被无故取消,或者对村委会(居委会)的解释不满意,可以拨打当地政府热线进行投诉。政府热线通常会有专人快速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电话告知。 三、申请行政复议 如果上述途径无法解决问题,还可以考虑申请行政复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因此,如果认为民政部门取消低保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上一级民政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请注意,在投诉过程中,应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情绪化的言辞和行为。同时,应保存好相关证据和文件,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
参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解答于 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