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建议
在追求期间赠送的礼物,一般被视为无偿赠与,一旦赠与完成,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赠与人通常无权要求返还。这些特殊情况可能包括: 1. 重大误解或欺诈:如果赠与基于重大误解或受赠方有欺诈行为,理论上赠与人可能有权撤销赠与。 2. 目的性赠与未达成:如果礼物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如房产、车辆等),而最终未能结婚,赠与方可能有权要求返还。 3. 违反公序良俗:如果赠与行为违反社会公德或法律规定,也可能影响赠与的有效性。 4. 附条件赠与:如果礼物赠与时明确附带了条件,且条件未被满足,根据条件的具体内容,赠与人可能有权要求返还。 单纯为了增进感情而赠送的小额礼物或日常礼物,如鲜花、衣物、普通首饰等,一般不支持要求返还或折现。这类礼物被认为是社交礼仪的一部分,一旦送出,就视为完成了赠与行为,不再具备法律上的追索权。 因此,如果追求期间赠送的礼物并不涉及上述特殊情况,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要求折现返还的。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首先尝试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且认为有足够理由要求返还,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咨询,了解具体的法律依据及可能的解决方案。
参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解答于 16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