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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找工作名义收钱是诈骗吗?

#综合咨询

2024-01-30 09:36:19

范雪敏

广东煜双律师事务所

咨询建议

以帮忙找工作为目的得骗取他人财务,如果数额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算诈骗罪,诈骗主要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参考法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解答于 2024-01-30 09:3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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