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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对方租赁我的一台小型挖掘机在益阳帮他做事,拖欠我机械费共计57000元,他本人立有欠条,并且承诺于2020年前付清,然直至至今一直在推脱,我有对方微信,手机号码微信聊天记录也有部分可证明事情事实

#债权债务

2023-06-26 14:18:27

田琨

湖北楚商律师事务所

咨询建议

根据您描述的问题,如果说对方坚持不给您租赁的费用,并且无法协商的话,您这边可以准备好相关的证据,起诉解决

参考法条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解答于 2023-06-26 14: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