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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中争取子女抚养权时,你需要准备以下证据

#婚姻家事

2023-06-18 21:39:13

苏珊

法临平台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建议

(一) 证明你的经济能力比男方更好的材料(如:工资单、缴税证明、银行存款单、产权证书等),充分的经济实力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对争取子女抚养权非常有利。 (二) 证明夫妻双方综合素质的材料,抚养人的道德品质、人际关系、教育程度、价值观等会对子女的性格产生极大的影响,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所以你应该尽可能提供一些展示自身素质的证据(如:学历学位证书、获得的各种荣誉、参加义工及献血等活动的证明等)。 (三) 证明抚养子女的环境材料(如:居住情况、家庭成员情况等),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归属的一个重要方面。

参考法条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第四十五条 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第四十七条 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第四十八条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解答于 2023-06-18 21:3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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