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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收人与房屋征收部门长期达不成拆迁协议,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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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3 14:02:54

何飞

何飞 律师

贵州新长征律师事务所

  当被征收人与房屋征收部门在征收补偿事宜上长期无法达成协议时,可遵循以下法定程序解决争议:

  首先,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未达成补偿协议,或被征收房屋所有权状况不明,房屋征收部门应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由政府根据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公开公告。

  若被征收人对该补偿决定不服,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另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双方协商无果,被拆迁人可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如涉及户数或面积达到一定比例,管理部门在裁决前还需组织听证,确保决策公正透明。

  总之,面对拆迁协议僵局,被征收人应积极运用法律武器,通过申请政府裁决、复议乃至诉讼等方式,促使问题得到合法、合理的解决,同时保持与征收部门的沟通,争取协商一致,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