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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赔偿的量刑情节适用

#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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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2 14:44:59

周金雯

周金雯 律师

北京市隆安(南通)律师事务所

  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表现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对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当从严掌握。

  1.积极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基准刑在三年以下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基准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5%以下;基准刑在十年以上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5%以下。

  2.积极赔偿部分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可以按赔偿数额的比例减少基准刑。

  3.被告人经济能力有限,但能多方筹款、借款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 一般适用较高的从宽幅度。

  4.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基准刑在三年以下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基准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基准刑在十年以上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5.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犯罪较重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但黑恶势力犯罪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