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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许可生产、销售电子烟涉刑

#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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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14:06:28

刘军飞

刘军飞 律师

广东金桥百信(佛山)律师事务所

      最近办理了几个电子烟涉刑案件,我发现有关电子烟的案件已经成为高发案件了,但是有很多人对此还不知情,因此我认为有必要跟大家普及一下。

  2023年以来,国家烟草局会同公安部门对电子烟行业开启强监管模式。烟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一直是国家的重点监管对象。2021年国务院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已将电子烟正式纳入卷烟制品的监管范围。

  在实践中,未经许可生产、销售、运输电子烟的,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如果生产、销售的是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子烟》,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如果电子烟中含有管制类精神药品,则可能涉嫌贩卖毒品罪。另外,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根据《电子烟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因此,生产、销售调味电子烟也属于违法行为,涉嫌犯罪。

  因此,从事电子烟行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防范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