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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详解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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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4 10:10:33

贺心刚

贺心刚 律师

内蒙古大法扬律师事务所

    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交通肇事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1979年《刑法》第113条规定首次规定了交通肇事犯罪。1997年《刑法》第133条作了修改完善,将犯罪情节具体化,提升了法定刑,并将犯罪主体规定为一般主体,删去了非交通运输人员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规定。


    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正常秩序和安全。


    这里的"交通运输",主要指公路、水运和城市机动车辆的交通运输。这些交通运输活动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就会危及公共安全,使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使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违反交通管理法规",是指违反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交通运输安全的规章等,如《道路交通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是指司机酒后开车、非司机无照驾驶机动车、驾驶员违章操作强行超车、超载等。"重大事故",主要是指撞车、沉船、翻车、人员伤亡、公私财产受损等情形。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中国人和外国人、无国籍人均可构成本罪的主体。


    实践中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包括公路运输人员和水路运输人员等,使用各种机动、非机动交通工具肇事的情形较为普遍。非交通运输人员也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如行人违章闯红灯或者乱穿马路,以致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情形。


    4.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行为人违反交通法规可能是出于故意,但对于因此而发生的交通肇事的严重后果则是过失的。也就是说行为人并未预见到可能发生严重后果,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可以避免,以致发生了严重的危害后果。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交通肇事的行为,必须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才构成犯罪。


    (二)认定交通肇事罪应当注意的问题


    1.关于罪与非罪的界限。


    如果行为人没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或者并未导致发生交通事故,或者虽然发生了事故,但并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损失的,不构成犯罪。


    2.关于本罪与破坏交通工具罪的界限。


    两者侵犯的客体都是交通运输的秩序和安全,其主要区别在于:


    (1)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前者表现为违反交通管理法规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使人员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而后者表现为实施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2)主观方面的内容不同。前者由过失构成,而后者由故意构成。


    3.关于判定交通肇事责任是否以交管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意见为依据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