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对不同专利的保护期限作出统一规定,并以“申请日”作为起算点,具体为:
1. 发明专利:20年
2. 实用新型专利:10年
3. 外观设计专利:15年
期限届满后,专利权终止,相关技术或设计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可自由使用。
例外与补充:
新药相关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因审评审批占用时间,可申请不超过5年的期限补偿,但补偿后的总有效保护期不得超过14年。
若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满4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3年后才授权,专利权人可就不合理延迟部分申请专利期限补偿(PTA),但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延迟除外。
2021年6月1日前提交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仍适用旧法10年保护期;之后提交的统一为15年。
专利权期限不可续展,保护期内需按年缴纳年费维持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