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2年被辞退,补偿的金额需要根据具体的辞退原因来确定。
1. 如果是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辞退劳动者,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工作 2 年,应当支付 4 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2. 如果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 40 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 2 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 如果是劳动者存在过错,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则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