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未成年时与已婚人士交往期间签订赠与协议,现对方要求返还财物的问题,以下是法律分析和建议:
一、法律关系定性
未成年人缔约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19-20条,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签署的赠与协议需法定代理人追认方有效
若您当时已满16周岁并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协议可能有效
赠与性质认定
恋爱期间赠与通常分为:
✓ 日常小额赠与(如礼物、消费支出):不可撤销
✓ 大额特殊赠与(如房产、车辆):可能被认定为附条件赠与
对方婚姻状况影响
若赠与财产属对方夫妻共同财产,其配偶可主张赠与无效(需在知道后3年内起诉)
二、应对策略
(一)协议有效性抗辩
主张协议无效
举证签订时未满18周岁且未经监护人同意
提供当时在读证明、年龄证明等材料
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
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权益(需证明)
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需财务证明)
(二)款项性质认定
建议整理资金往来明细,区分:
特殊日期转账(生日、节日):通常认定无条件赠与
大额资金(超过5000元):需结合聊天记录判断用途
(三)对方权利限制
诉讼时效
普通赠与撤销权应在知道撤销事由后1年内行使
财产返还请求权时效为3年
举证责任
对方需证明:
✓ 款项属于借款而非赠与
✓ 或赠与附有结婚等条件未实现
三、证据收集清单
基础证据:
身份证(证明签约时年龄)
银行流水/转账记录
赠与协议原件
补充证据:
交往期间聊天记录(提及款项性质)
共同消费凭证(如旅游、购物票据)
证人证言(共同朋友等)
四、法律风险提示
对方可能采取的手段
起诉要求返还不当得利
通过骚扰、威胁等非法方式催讨
应对建议
收到法院传票应积极应诉
遭遇暴力催收立即报警(保留报警回执)
咨询专业婚姻家事律师(此类案件法院裁判尺度不一)
五、典型案例参考
(2023)浙01民终×××号案件
法院认定:23岁女性与已婚男性交往期间获赠车辆,分手后需返还购车款,理由:
赠与违反公序良俗
款项来源为夫妻共同财产
建议尽快整理相关材料,重点准备:
① 证明签约时未成年证据
② 款项用于共同生活的凭证
③ 对方隐瞒婚姻状况的证据(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