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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幼儿园受伤了 说是被老师带到厕所里打的

#综合咨询

2025-05-10 13:05:04

张海龙

河北和泽律师事务所

咨询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参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解答于 2025-05-10 13: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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